美国的司法体系,与东方尤其华夏存在许多不同之处。
其中最大的差异,可能就在赔偿金的问题上。
在华夏,赔偿金的界定往往基于人均收入作为参考,所以往往不会很高,但是在美国,一旦性质和影响恶劣,赔偿金可能会高的突破天际。
前几年美国一家航空公司在飞机上殴打一名亚裔医生并将其拖下飞机,那件事情被人曝光在网络上,造成了极大的恶劣影响,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金额并未对外明确透露,但许多渠道反馈的信息,赔偿很有可能在1.4亿美元。
这种赔偿,在华夏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在美国,并不罕见。
罗斯柴尔德家族既然自认倒霉、违心的承认是自己的错,那按照美国社会的约定俗成,周良运可以立即向他们主张巨额赔偿。
而且,以这次事件的影响力,只要律师足够专业,让罗斯柴尔德家族赔三亿美金也不在话下。
不过,周良运此时却非常平淡的说道:“赔偿就不必了,麻烦告诉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律师,让他们准备一份无条件和解协议,我愿意签字。”
大法官顿时愣住,忍不住道:“周先生,你确定要无条件和解吗?虽然我的身份不适合说太多,但这个案子发展到现在,全美国的民众都在关注着你,如果你不要赔偿,这......多少有些不太合适......”
罗斯柴尔德家族既然选择了要将周良运无罪释放,于情于理都要给周良运一个合理的赔偿,这样才能让关注这件事情的民众感觉到满意,从而心满意足的将视线移开。
可是,如果周良运没有得到赔偿,无论是罗斯柴尔德家族不给,还是他不要,这件事都会让关注的民众感觉如鲠在喉,始终无法释怀。
大法官与罗斯柴尔德家族关系密切,自然不希望这件事到最后还留下一条尾巴,只要这件事情双方能够以一个让大众满意的结果和解,这件事就会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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